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,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制了四套人民币。社会上还曾流通过3元面额的人民币。人民币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,经历几度变迁,这段历史已鲜为人知。
1948年12月1日,在原来“华北银行”、“北海银行”、“西北农民银行”的基础上,成立了统一的中国人民银行。并在石家庄市首次发行第一批人民币50元券,20元券、10元券三种票币。新币委托晋察冀边区印刷厂进行设计、制版和印刷。人民币汉字正楷是请董必武书写的,由佳木斯东北银行印钞厂代印。1951年4月,政府收回了“东北银行”和“内蒙古人民银行”发行的流通券。同年11月,又统一了新疆货币。
1955年2月21日,国务院正式发行有11种面额、13种版别、设计有3元面额的第二套人民币,收回第一套人民币,规定收回折合比率为1:10000。第二套人民币在保定造纸厂紧急试制第一批满版水印钞票纸。印有的“中国人民银行”字样和面额数码都采用了蒙、藏、维、汉四种文字,充分体现了民族团结的设计思想。西藏于1959年8月开始用人民币收兑地方旧币,人民币从此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货币。
1962年,中国人民银行印刷发行了7种面额、9种版面的第三套人民币。连续生产了20年,是我国发行的人民币中使用时间最长、数量最多的一种版式。第三套人民币诞生在困难时期,有着强烈民族自尊心的中国制钞专家,设计风格突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,把工业、农业、手工业、轻工业都设计到了画面中。
1987年我国发行第四套人民币,采用了14个民族与工、农、知识分子、老一辈革命家浮雕像为主景。它的印刷技术和防伪工艺都有很大的提高。